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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9 08:04:12  浏览:831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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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的通知

深府办〔2007〕18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平面设计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优秀平面设计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深圳市平面设计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平面设计作品,是指在二维空间范围内人为将图形、色彩、文字、影像等元素按照一定规则组合成的形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发生的平面设计作品行政保护与管理活动。

  第四条 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的行政保护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平面设计作品的实质部分,即平面设计作品的创意表达受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平面设计作品著作权人在创作过程中采用签定分阶段合同、约定商业秘密、及时登记和备案等方式保护作品版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参与竞标及委托创作的平面设计作品的版权归属,双方订立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未订立合同的,版权归属于竞标方、受托方。竞标方、受托方在提交作品时有关版权的申明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受法律保护。

  竞标或委托作品版权属于竞标方、受托方的,招标方、委托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后,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该设计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招标方、委托方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后,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享有使用该设计作品的权利。招标方、委托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是否需向竞标方、受托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进行平面设计作品交易时,当事人可以采用深圳市知识产权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合同范本订立合同。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对作品的描述;

  (三)作品的用途;

  (四)作品版权的归属;

  (五)作品原件的所有权归属;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省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在深圳市设立版权登记办事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开展平面设计作品登记业务,为权利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第九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尽快建立作品版权备案系统,对平面设计作品等进行备案管理。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有关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代办平面设计等作品的版权备案手续,并进行监督、指导。

  有关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的条件及备案程序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 平面设计作品著作权人可选择公开或不公开形式进行设计作品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作品样本和作品说明书;

  (三)备案作品未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承诺书;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备案代办机构接到备案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著作权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期限届满未补正的,不予备案。

  平面设计作品经备案后,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备案证明;著作权人因备案作品发生纠纷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著作权人的申请出具备案证明。

  第十二条 市有关部门支持相关组织(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接受有关单位或当事人的委托开展平面设计作品版权的鉴定工作;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知识产权的复核鉴定工作。

  第十三条 当事人因平面设计作品发生争议时,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均应遵守。

  第十四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调解侵权人支付侵权赔偿。

  在调解支付侵权赔偿时,司法机关已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司法机关的规定执行;可以依据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全部非法所得计算;可以按照著作权人合理预期收入的2—5倍计算。

  第十五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刑事司法部门建立案件快速移送机制,对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并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快速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经法院、仲裁机构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具有从事侵犯平面设计作品著作权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可以在其网站上公布该名单。平面设计作品作者可以抵制与该名单上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平面设计作品交易。

  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平面设计协会建立维权机构,开展保护平面设计作品的维权活动。

  经法院、仲裁机构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审理终结的平面设计案件,当事人可以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案件情况并提交案例研究报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提交的案例研究报告编成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材料,相关费用可以从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宣传培训项目列支。

  第十八条 有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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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财政部


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0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我部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财政部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

十一次清理后有效规章目录.doc
http://tf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103/P020110322523484461339.doc


附件:

财政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106件)

序号 制定机关 规章名称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备注
1 财政部 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 1986年12月31日 1987年1月1日 (86)财预字第228号
2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88年9月29日 1988年10月1日 (88)财税字第255号
3 财政部、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 1989年12月13日 1990年1月1日 (89)财预字第68号 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4 国资局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1992年7月18日 1992年7月18日 (92)国资办发第36号
5 国资局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1993年11月21日 1993年11月21日 (93)国资法规发第68号
6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3年12月30日 1993年12月30日 (93)财法字第43号
7 财政部 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1994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94)财会字第27号
8 财政部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 1994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94)财会字第27号
9 财政部、中组部、民政部、人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 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 1994年9月1日 1994年9月1日 (94)财社字第19号
10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5年1月27日 1995年1月27日 财法字[1995]6号
11 财政部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1995年2月9日 1995年2月9日 财会字[1995]11号
12 财政部、税务总局 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 1995年7月8日 1995年7月1日 财税字[1995]92号
13 财政部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1995年10月4日 1996年1月1日 财会字[1995]45号
14 财政部 中央级防汛岁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995年11月29日 1995年11月29日 财农字[1995]302号
15 财政部 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 1995年12月7日 1996年1月1日 财会字[1995]70号
16 财政部 中央级水土保持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1月30日 1996年1月30日 财农字[1996]22号
17 财政部 地质勘查单位财务制度 1996年4月12日 1996年1月1日 财基字[1996]88号
18 财政部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 1996年5月6日 1996年1月1日 财会字[1996]15号
19 财政部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996年6月17日 1996年6月17日 财会字[1996]19号
20 财政部、农发银行 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专户管理办法 1996年6月25日 1996年1月1日 财商字[1996]140号
21 财政部 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1997年1月1日 1997年1月1日 财商字[1997]44号
22 财政部、国家科委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97年3月25日 1997年1月1日 财文字[1997]25号
23 财政部、中宣部 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 1997年4月11日 1997年1月1日 财文字[1997]243号
24 财政部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1997年5月28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7]286号
25 财政部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1997年6月25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7]287号
26 财政部 林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1997年7月14日 1997年7月14日 财农字[1997]131号
27 财政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97年7月17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7]288号
28 财政部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7月28日 1997年1月1日 财农字[1997]158号
29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 1997年8月13日 1998年1月1日 财商字[1997]344号
30 财政部 国家政策性银行财务管理规定 1997年10月23日 1998年1月1日 财商字[1997]491号 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31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1997年10月28日 1997年10月1日 财法字[1997]52号
32 财政部、国家科委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97年12月16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7]460号
33 财政部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1998年2月6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8]49号
34 财政部、教育部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1998年3月31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8]104号
35 财政部、教育部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1998年3月31日 1998年1月1日 财预字[1998]105号
36 财政部 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998年4月2日 1998年1月1日 财基字[1998]26号
37 财政部、人民银行 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1998年5月28日 1998年5月28日 财预字[1998]201号
38 财政部、农发银行 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 1998年7月3日 1998年7月1日 财商字[1998]466号
39 财政部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 1999年1月1日 财会字[1998]32号
40 财政部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 1998年9月21日 1998年11月1日 财综字[1998]104号
41 财政部、民政部 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0月5日 1998年10月5日 财社字[1998]124号
42 财政部、卫生部 医院会计制度 1998年11月17日 1999年1月1日 财会字[1998]58号 2011年7月1日起将试行新《医院会计制度》。
43 财政部、卫生部 医院财务制度 1998年11月17日 1999年1月1日 财社字[1998]148号 2011年7月1日起将试行新《医院财务制度》。
44 财政部、测绘局 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999年1月5日 1999年1月1日 财会字[1999]1号
45 财政部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 1999年5月26日 1999年7月1日 财综字[1999]59号 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46 财政部、监察部、国家计委、审计署、人民银行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9年6月14日 1999年6月14日 财综字[1999]87号
47 财政部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1999年6月21日 1999年7月1日 财会字[1999]20号
48 财政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 1999年7月19日 1999年7月19日 财际字[1999]165号
49 财政部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8月4日 1999年8月4日 财社字[1999]117号
50 财政部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1999年8月4日 1999年9月1日 财社字[1999]118号
51 财政部 农业事业费管理办法 1999年8月6日 1999年8月6日 财农字[1999]227号
52 财政部、水利部 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 1999年8月11日 1999年1月1日 财农字[1999]238号
53 财政部 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垫款周转金管理办法 1999年9月20日 2000年1月1日 财债字[1999]197号
54 财政部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1999年10月14日 2000年1月1日 财会字[1999]33号
55 财政部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清偿办法 1999年11月8日 1999年11月8日 财际字[1999]224号
56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1999年12月23日 2000年1月1日 财债字[1999]268号
57 财政部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 2000年1月21日 2000年1月21日 财际字[2000]13号
58 财政部 水利事业费管理办法 2000年3月5日 2000年3月5日 财农字[2000]13号
59 财政部、扶贫领导小组、国家计委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000年5月30日 2000年5月30日 财农字[2000]18号 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60 财政部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2000年6月13日 2000年6月13日 财会字[2000]12号
61 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 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 2000年6月21日 2000年7月1日 财行字[2000]1号 部分内容已失效,适时修改。
62 财政部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2001年2月20日 2001年2月20日 10号令
63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13日 2001年12月13日 12号令
64 财政部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1年12月31日 2002年1月1日 14号令
65 财政部 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2001年12月31日 2002年1月1日 15号令
66 财政部、环保总局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2003年3月20日 2003年7月1日 17号令
67 财政部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1日 2004年9月11日 18号令
68 财政部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2004年8月11日 2004年9月11日 19号令
69 财政部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8月11日 2004年9月11日 20号令
70 财政部 财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2004年8月19日 2004年10月1日 21号令
71 财政部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2005年1月10日 2005年3月1日 23号令
72 财政部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2005年1月18日 2005年3月1日 24号令
73 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2005年1月22日 2005年3月1日 25号令
74 财政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2005年1月22日 2005年3月1日 26号令
75 财政部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005年1月22日 2005年3月1日 27号令
76 财政部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 2005年5月11日 2005年6月1日 22号令
77 财政部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 2005年6月9日 2005年9月1日 28号令
78 财政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2005年8月22日 2005年10月1日 29号令 经60号令修正。
79 财政部 财政部信访工作办法 2005年8月22日 2005年10月1日 30号令
80 财政部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2006年1月26日 2006年3月1日 32号令
8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2006年2月15日 2007年1月1日 33号令
82 财政部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35号令
83 财政部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36号令
84 财政部 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财政补偿资金管理规定 2006年5月30日 2006年7月1日 37号令
85 财政部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2006年7月3日 2006年9月1日 38号令
86 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 2006年7月4日 2006年7月4日 39号令
87 财政部 企业财务通则 2006年12月4日 2007年1月1日 41号令
88 财政部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2006年12月7日 2007年1月1日 42号令
89 财政部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2007年1月11日 2007年3月1日 43号令
90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2007年1月31日 2007年2月1日 44号令
91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 2007年1月31日 2007年2月1日 45号令
92 财政部、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7年2月1日 2007年2月1日 46号令
93 财政部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10月12日 2008年1月1日 47号令
94 财政部、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2月26日 2008年2月26日 49号令
95 财政部、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15日 2009年1月1日 50号令
96 财政部、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15日 2009年1月1日 51号令
97 财政部、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15日 2009年1月1日 52号令
98 财政部 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 2008年12月16日 2009年2月1日 53号令
99 财政部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2009年3月17日 2009年5月1日 54号令
100 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2009年3月23日 2009年3月23日 55号令
101 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2009年9月10日 2010年1月1日 56号令
102 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2010年2月2日 2010年3月1日 57号令
103 财政部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 2010年2月2日 2010年3月1日 58号令
10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环保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2010年9月14日 2010年9月14日 59号令
105 财政部 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9月4日 2010年9月4日 60号令
106 财政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2010年10月26日 2010年12月1日 61号令


《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市政府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三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的罚款处罚。
第三条 市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市、区、县劳动和普通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行使罚款处罚权。
第四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办学,情节严重的,处以责任单位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处以直接责任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 对以办学为名,骗取财物,非法牟利的,处以责任单位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处以直接责任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条 本办法中数额所称“以上”和“以下”均含本数在内。
第七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4日